为了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,调动学生自主学习的积极性,优化学生的知识结构,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,根据《bet365怎么设置中文本科学分制学籍管理条例(试行)》第十一条之规定,进一步加强人文素养选修课的规范化管理,提高人文素养选修课的开课与选修质量,特制定本办法。
一、人文素养选修课的分类与建设
1.根据我校人才培养计划要求和选课操作需要,人文素养选修课共划分为两大类:素质拓展类和专业类公共选修课。
素质拓展类公共选修课:(1)有利于增强学生机械创新设计、数学建模、电子设计竞赛等方面能力的课程;(2)有利于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水平和身体心理素质的课程;(3)有利于增强学生应用能力,如计算机、写作、创作、应用文写作、演讲、口头表达等方面的课程;(4)有利于增长学生文学、艺术(如;诗歌、舞蹈、绘画、美术、电影、造型等)方面的知识、技能与修养的课程;(5)有利于提高大学生就业能力和职业设计规划方面的课程。
专业类公选课指我校各专业培养计划设置的相应课程,可分为自然科学类、人文社会科学类与经济管理类:(1)专业性不太强,能面向其他专业开设的、与本学院学科知识相关的,有利于培养学生工程意识、设计意识,了解技术发展史、工程发展史及其特点、工程名家、名人成功史、历史著作、工程项目等方面的课程;(2)本学院相关专业设置的课程,适合面向其他专业开设的课程。
2.开设高水平的人文素养选修课是各院(部)的共同责任,各院(部)应把建设高水平的人文素养选修课纳入课程建设的范围。文科院(部)要加强人文社会科学选修课建设,开出增长知识、扩大视野、陶冶情操、深受学生欢迎的人文素养选修课;理工科院(部)也要重视自然科学选修课的建设,尤其是要考虑文科学生的特点,开出通俗易懂、提高文科学生科学素养的人文素养选修课。各院(部)在每学期至少要开出5门以上的人文素养选修课,供学生选修。
二、人文素养选修课的申报与审批
1.开课申报时间:每学期第15-18周提出开课申请,审批通过后于下学期开课。
2.申报、审批程序:填写《人文素养选修课开课申请表》(表格在教务处下载区下载),提交课程教纲,经课程所属院(部)审核、报教务处领导签字后,连同申请表电子文档一并交教务科。
三、人文素养选修课的开课原则
1.人文素养选修课原则上在一学期授完,个别(如第二外国语)不能授完的课程,以(一)、(二)加以区别,分别进行考核。人文素养选修课每门课程一般不超过28学时;如超过28学时,申报时须说明理由,经批准后方可安排。
2.选课人数不足20人的人文素养选修课一般不开课。
3.选课人数超过教室容量限制时,在教师可以重复开课的情况下,教务处可以在排课时予以安排。
4.需要进行实验、上机但不具备条件的人文素养选修课,暂不开设。
四、对学生的选修要求及指导
1.根据我校学籍管理条例规定,本科学生在四年内必须按照培养计划选修不低于8个学分的人文素养选修课,其中理工科学生至少要选修人文社会科学课程4个学分,文科学生至少要选修自然科学课程4个学分。专升本学生每学年必须选修不低于2个学分的人文素养选修课。达不到要求者,不能毕业。
2.学生所选课程的上课时间应与必修课等固定教学活动不发生冲突,且每学期选修人文素养选修课最多不超过2门。
3.一年级新生,第一学期原则上不选修人文素养选修课。
4.教务处及院(部)负责人、教研室主任、辅导员、班主任、任课教师应负责指导学生正确选课,并在指导学生选课时,全面考虑学生的学习基础、知识结构、未来发展、兴趣爱好等因素。
五、人文素养选修课的选修办法
1.教务处于每学期第一周向全校学生公布本学期可供选修的《bet365怎么设置中文人文素养选修课课程一览表》及课程安排表,同时在校园教学信息网上公布人文素养选修课的详细资料,包括课程名称、学时、学分、课程简介及任课教师简介。
2.人文素养选修课一般于每学期第三周开始网上选课;第四周开始上课,本教学周为学生试听、选课时间;第五周为学生改选、退选时间,本教学周内学生需确定选课。不足20人的课程当即停开,教务处应及时通知选修该课程的学生,于选课时间结束前补选其它课程。
3.学生网上选课确定后,任课教师可在网上打印选课学生名单,最终确认学生选课资格。
4.人文素养选修课一经选定,学生不得中途退选、改选或补选,不得擅自缺课、缺考。任课教师应加强对选课学生的管理,凡旷课达1/3者或缺交作业1/3者,不准参加考试。
5.人文素养选修课教师授课课表由任课教师所在院(部)下发给任课教师;若任课教师属非教学单位,则由教务处下发给任课教师。
6.人文素养选修课结课时都必须对学生进行考核,考核方式由任课教师确定。若采用考试方式,其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最后一次课进行。考前,任课教师必须向教务处报告具体考试时间,由教务处安排考场,任课教师所在院(部)落实主、监考人员;若任课教师属非教学单位,则由教务处落实主、监考人员。
7.人文素养选修课的成绩评定可采取百分制,也可采取五等级制;学生的课程总评成绩由平时成绩与结课考核成绩两部分组成,其所占比例由任课教师在开课前确定。课程总评成绩及格者即取得相应学分。总评成绩不及格,不进行重修,学生可在下一学期重新选课修读。
8.课程结课后2周内,任课教师登陆教务管理系统录入学生成绩,打印人文素养选修课成绩单一式两份,签名后交教师所在院(部)办公室。
六、附则
本办法从下文之日起执行,由教务处负责解释。其它未尽事宜由教务处另行通知。